欧盟委员会通过10个成员国温室气体排放新配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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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19:50 国际在线 | |||||||||
新华社消息:欧盟委员会29日审议并调低了10个成员国提交的2008年至2012年温室气体排放配额分配安排。 参加此次审议的10个国家包括英国、德国、希腊、爱尔兰、卢森堡、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斯洛文尼亚和瑞典。欧盟委员会说,它将10个成员国提交的排放计划中要求的排放额度总体上削减了近7%。
欧盟委员会负责环境事务的委员斯塔夫罗斯·迪马斯说,欧盟委员会今天做出的决定传递了一个强烈信号,那就是欧洲将致力于实现《京都议定书》的目标,成功实施欧盟排放交易机制。 根据欧盟2005年1月正式启动的排放交易机制,各成员国应制订每个交易阶段的温室气体排放计划,并得到欧盟委员会的批准。继而,各成员国企业每年从本国政府获得一定的温室气体排放配额,如果当年排放量超出配额或低于配额,企业则可以从市场上购买或卖出配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