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在华遗孤获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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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0:17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
据新华社东京12月1日电 日本神户地方法院12月1日就65名遗留中国的日本战争孤儿要求日本政府赔偿一案作出判决,支持其中61人的诉讼请求,命令政府向每名原告支付660万至2300万日元不等,共计4.686亿日元的国家赔偿。 日本战争孤儿是指日本在侵华战争期间跟随父母前往中国东北地区,在日本战败前后与父母失散,遗弃在中国的日本儿童。他们在中国收养家庭中长大,于1976年12月至1999
法庭审判长桥诘均在陈述判决理由时指出,遗留孤儿问题的产生源于日本对伪满洲国的移民政策。他同时宣布,有4名原告超过20年的诉讼有效期,失去了赔偿请求权,因此法院驳回他们的赔偿请求。 中日邦交正常化后,大约有2500名遗留中国的日本战争孤儿回日本定居,加上家属共约9000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