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提醒赴荷兰中国公民注意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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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6:00 深圳特区报 | |||||||||
【新华社北京12月1日电】(记者李忠发卫韦华)外交部1日发布提醒,由于荷兰近期接连发生中国公民被偷被抢事件,希望中国公民在荷兰旅行时注意以下事项:第一,尽量结伴而行;第二,避免与借问路、问时间搭讪者过多接触;第三,用餐时请将手包等物品保持在视线之内;第四,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提高警惕,注意妥善保管钱物及照看行李;第五,护照、签证、机票和身份证等应事先复印备份并随身携带,复印件与证件原件应分开保存,以备急需;第六,如出访团组成员的证件、机票和钱物由一人集中保管,要特别注意这些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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