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法院令政府赔偿在华战争遗孤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6:06 光明网 | |||||||||
本报东京12月1日电由于日本政府在战后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帮助在华遗留孤儿回国,并对回国后的遗孤救助不力,日本神户地方法院1日对一起在华遗留孤儿诉讼案作出判决,命令政府支付总额约4.6亿日元(1万日元约合人民币676元)的国家赔偿。 发起这次诉讼的是居住在日本兵库县等地的65名在华遗留孤儿,其中61人的诉讼请求得到承认。神户地方法院的审判长在陈述判决理由时说,日本政府违反法律延迟了遗留孤
据日本媒体报道,目前日本全国有关遗留孤儿的诉讼正在15个地方法院进行,此次神户地方法院的判决结果将对其他诉讼产生积极影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