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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记者欢迎中国奥运报道新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9:49 新华网

  新华网专稿: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1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外国记者在前往驻地以外地区采访时不再需要得到地方政府的许可。英国一家主流媒体就此报道说,中国放松了2008年奥运会召开前以及期间对外国记者的限制,这表明奥运会至少可能让北京暂时放松管制。

  英国《金融时报》2日的报道说,外国记者大多数常驻北京和上海。根据现有规定,如果没有首先获得采访地政府的批准,他们是不能在驻地以外进行采访的。违反此规定的记
者常常会被拘留。根据中国外国记者俱乐部的一份调查,2004年以来共有72起拘留事件。

  新规定适用于常驻中国以及几千名预计要在奥运会前和期间来华的记者。刘建超说,今后记者只需征得被采访对象的同意就可以了。新规定将从明年1月1日起生效,直到2008年10月残奥会结束。

  英国《金融时报》这篇题为《中国放松奥运会期间的媒体规定》的文章说,北京致力于举办一届最好的奥运会并希望奥运会成为公关上以及组织工作上的一个巨大成功。北京的中国外国记者俱乐部欢迎这个规定,但是说规定应该是永久的而不是暂时性的,而且也不应该仅限于报道“北京奥运会和相关事务”。

  中国外国记者俱乐部在声明中表示:“在这方面,我们希望听到外交部提出新规定也将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和其他内容。” 国际奥委会新闻官吉塞尔·戴维斯表示虽然她还没有阅读规定的细节,但这是“一个积极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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