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杀人要不要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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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14:20 青年参考 | |||||||||
厚德顺/编译
在大家心目中,超人是无所不能的英雄,可在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的法庭上,“超人”却要求法官判他死刑。这场闹剧 般的审理引发了一场争议:能否对精神病患者判死刑?
据美国媒体报道,这位“超人”名叫古伊·特庇斯·勒吉哈德,47岁。他胡子拉碴,穿着“超人”的T恤出现在法 庭上,哀求法官判他死刑。法官根据控方证词,于11月24日判处他死刑,但决定推迟45天执行。法官希望在这一段时间 里,让心理学家们对他进行检查,看看他是否患有精神病。按照法律规定,精神病患者在患病期间所犯罪行,可以不承担刑事 责任。 根据控方证词,勒吉哈德在1993年谋杀了艾伦·默佛德。默佛德女士和丈夫长期不和,他丈夫给了勒吉哈德6500 美元,令其谋杀自己的妻子。那位丈夫曾经给妻子买过意外伤害险,结果得到了价值5万美元的保险金。 反对死刑的人士认为,勒吉哈德是美国最为极端的精神不正常者犯罪的案例,无论承认犯罪与否,他自己说的话都不 能采信。但检察官认为,他在法庭上的举动看似滑稽可笑,但都是经过精心设计的。 勒吉哈德的辩护律师詹姆斯·科洛曼是杜克大学的法学教授,他认为,最近精神病专家曾经对他的当事人进行过全面 的检查,证明他患有精神病。被告勒吉哈德精神病的举动,除了在法庭上扮超人外,还确信州长已经赦免了他,不久之后将释 放他,并给他一笔巨额财富。 律师们还认为,法院不应该对患有精神病的人判处死刑。美国精神医学协会(简称APA)相信,在一定程度上,应 当保持以精神病为理由的辩护。在英美法看来,缺乏控制能力的人不具备自由意志,不能说明他们选择了错误,因而不应受罚 。以精神病为理由辩护是刑法中道德观念的一个组成部分。 患精神病决定判决结果最典型的案例是里根总统遇刺案。1981年,一美国青年约翰·辛克利行刺总统里根,犯罪 嫌疑人在审讯中表示,刺杀总统只是为了引起好莱坞女星朱迪·福斯特的注意。辛克利因而被认定精神病而免于处罚,1982 年被送往华盛顿圣依丽莎白医院接受治疗,在精神病院已经呆了20多年。2003年12月17日,美国地区法院判决辛克 利可以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看望他的父母。里根家庭和政府官员对这一判决结果表示不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