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将“否”一夫多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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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0日03:06 燕赵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印度尼西亚妇女事务国务部长默蒂亚·哈达日前宣布,政府将修改有关公务员结婚和离婚的条例,不准国家公务员和政府官员娶第二个妻子,不许歧视女性。 默蒂亚说,苏西洛总统很关心妇女问题,要求通过修改政府条例解决一夫多妻制的问题。
根据印尼1974年的婚姻法,宗教法庭赋予的合法婚姻是一夫一妻,如果欲娶多妻必须向当地宗教法庭申请。如果做妻子的未能尽到自己的责任或不能生育,在获得妻子同意后,宗教法庭可以批准一夫多妻。1983年和1990年印尼政府对婚姻法的有关条例进行了修改,不准国家公务员娶第二个妻子,但不包括议员、内阁部长等政务官、省长、地方首长及军警。 苏西洛总统日前在会见部分内阁部长时表示,修改后的条例不仅适用于国家公务员,也适用于国家和政府官员、军警和国会议员。他的讲话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大多数人表示支持,但也有一些人希望政府慎重行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