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20岁男子偷拍少女裙底 被判禁用相机一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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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2:00 东方今报 | |||||||||
据新华社电 新加坡一男子因在一少女的裙下偷拍,被新加坡法院判处一年内不准使用相机,并从事40个小时的社区服务。 去年11月份,这名20岁的男子在乘坐电动扶梯时,在他上面的台阶处站着一名17岁少女。该男子利用位置之便,使用数码相机和手机摄像头在少女裙子底下对其偷拍,结果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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