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限制“国家黑客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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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6:07 光明网 | |||||||||
本报柏林12月14日电(记者王怀成)德国联邦政府档案隐私保护专员彼得·沙尔日前表示,他反对警察和宪法保护部门肆意通过互联网潜入个人电脑。 他说:“国家不应该采取这种侦查方式,而应将其手段限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他认为,不能将网上侦查与普通的入户搜查相提并论。因为后者是公开的行为,当事人知道并且大多在场,而网上对个人电脑的信息搜查是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这是一种
媒体此前披露,德国警方利用特殊软件通过网络进入个人电脑窃取信息。德国目前规定只有在联邦法院法官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采取这种网络侦查方式,但法律人士认为,德国这方面的法律存在漏洞,为了反恐需要,德国拟通过法律扩大警方在网络领域内的权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