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电梯上的少女 无聊男子被判禁用相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7:35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据新华社电 新加坡一男子因在一少女的裙下偷拍被新加坡法院判处一年内不准使用相机,并从事40个小时的社区服务。 据报道,去年11月份,这名20岁的男子乘坐电动扶梯时,在他上面台阶处站着一名17岁少女。该男子利用位置之便,使用数码相机和手机摄像头在少女裙子底下对其偷拍,结果被抓获。
经过审判,该男子被判处从事40小时的社区服务,并在一年内禁止使用包括手机摄像头在内的各种形式的相机。 报道说,去年在新加坡至少有包括教师、工程师和医生在内的8人因为类似行为被判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