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合会秘书长:海湾国家和平利用核能符合国际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8日09:52 国际在线 | |||||||||
新华网利雅得12月17日电(记者李震)据沙特阿拉伯媒体17日报道,海湾合作委员会(海合会)秘书长阿提亚对新闻界强调,海湾国家和平利用核能的联合研究计划符合国际法。 曾经的他阿提亚在评论美国国务卿赖斯日前对该计划的质疑时指出,海湾国家和任何其他国家一样拥有研究和平利用核技术的权利,这完全符合国际法。他说:“任何人在质疑我们的计划之前,最好先了解清楚我们的研究内容。”
阿提亚说,海湾国家和平利用核能的联合研究计划是学术性研究计划,不违反任何国际公约,同时该计划公开透明,完全出于和平发展的目的。 第27届海合会首脑会议10日在闭幕公报中宣布,海合会国家将联合研发和平利用核能的技术。赖斯日前表示有必要进一步了解该计划的具体内容,尤其对沙特拥有核技术的必要性表示质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