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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赛顿:受他启发建立童子军组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12:42 三联生活周刊

  今年是加拿大动物小说家欧内斯特·汤普森·赛顿逝世60周年纪念。赛顿是著名的博物学家,也是“童子军”组织的缔造者。他早在100多年前就提出了现代意义上的动物保护概念,并撰写了一系列出色的动物故事阐明了他的理念。我国早在1979年就出版过他的动物小说集《狼王洛波》,次年又出版了《贫民区里的猫》,大部分中国读者都是通过这两本书知道他的。

  ◎袁越

  1901年,41岁的小说家赛顿在美国东北部的康涅狄格州买下一片土地,为自己建造了一个庄园。可是,附近的孩子们经常在夜里偷偷翻进围栏,在庄园里涂鸦、打猎、砍树、随意乱丢垃圾。赛顿组织园丁彻夜值班,始终无法阻止这帮孩子们的破坏,只好向朋友们求教,大家异口同声地建议他去请当地警察。“对付这帮无法无天的小毛孩只有一个办法,”一个朋友说,“就是把他们暴打一顿,然后送进少管所。”

  赛顿打了个寒噤。朋友的话听起来是那么的耳熟,和他父亲当初的口吻完全一样。

  贫民区里的猫

  赛顿的父亲名叫约瑟夫·汤普森,是个英国商人,曾经拥有过几艘船,靠搞运输养活了一大家人。他和妻子一共生了11个孩子,唯一的一个女孩天生残疾,5岁就死了。在剩下的10个男孩里,1860年出生的赛顿排行第8。

  1866年,老汤普森因经营不善而破产,只好举家从英格兰的达勒姆郡搬到了加拿大安大略湖畔的小镇林塞。汤普森买了一块林地,把树都砍倒,开辟成农场。反正他家儿子多,正好可以为廉价劳动力。赛顿当时只有6岁,没法劳动,便和弟弟整天往树林里跑。他喜欢上了林子里的鸟,特别擅长学鸟叫。有个邻居收集了上千只鸟标本,赛顿没事就去他家玩,学会了怎样制作标本。后来邻居抓了一只小乌鸦给他养,他专为它做了一个精致的鸟巢,可惜野生小乌鸦不适应人工环境,不久就饿死了。赛顿失去了生平第一只

宠物,他由此立下了生平第一个誓言:不再饲养野生动物。

  老汤普森不会种地,几年后就把自己的积蓄花光了,只好卖掉土地,搬至多伦多,自己找了份记账员的工作。因收入有限,一家人住在多伦多的贫民区,赛顿也被迫上了一所质量很差的学校。就是在这里赛顿第一次体会到了人间的冷酷。他小时候身体瘦弱,还因一次意外事故落下了对眼的毛病,成了同学们的笑柄。好在他天资聪颖,是全校学习最好的人。

  赛顿在外面挨打,回家也得不到安慰。据赛顿自己的回忆,他父亲是个暴君,对孩子们实行军事化管理,经常无故打人。老汤普森还是个好吃懒做的伪君子,他每周日都带领全家去教堂做礼拜,却私下里占用了丈母娘留给妻子的遗产。他瞧不起女人,不许妻子发展自己的爱好。可是,赛顿的兄弟们对此有不同的回忆,赛顿的哥哥威廉也有记日记的习惯,他记忆中的老汤普森并不是一个坏父亲。有个传记作家因此得出结论:赛顿从小就患有强迫症,总是幻想自己受到了迫害。赛顿自己也承认,他小时候最喜欢幻想的一个场景就是自己被家人和朋友们误解,直到自己快死了大家才明白了真相,他让大家在自己的墓碑上只刻一个单词:被误解的人(Misunderstood)。

  赛顿家附近有很多流浪猫,经常被狗和小孩欺负。他喜欢观察这些猫,并把自己受迫害的幻想寄托在了猫的身上。后来他根据这段经历写出了《贫民区里的猫》,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只从小失去母亲的流浪猫,在贫民区艰苦环境中长大,后来阴差阳错被误认为是一只名贵的纯种猫,被一个富人收养。可它坚持自己的生活习惯,最后凭借出色的直觉从富人家里跑了出来,回到自己熟悉的贫民区,并在那里颐养天年。

  那时候的赛顿就像是这只贫民区里的猫,习惯于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依靠自己的小聪明和周围的恶人们周旋。

  温尼伯格的狼

  赛顿在一个偶然情况下发现了自己的绘画才能,从此画素描就成了他的一大爱好。他不能忘记小镇林塞的那片森林,他在那里度过了从6岁到10岁之间的这段无拘无束的童年生活。搬到多伦多后,赛顿不能适应城里狭小的空间,经常独自一人跑到多伦多北边的一片原始森林里玩耍,观察那里的鸟类和野生哺乳动物。

  14岁那年,赛顿读完了芬尼莫尔·库珀的小说《最后的莫希干人》,从此对印第安人生活方式发生了兴趣。他偷偷在森林里开辟出一小块平地,自己动手修建了一座印第安式的小木屋。他把这间屋子当作自己的秘密基地,幻想自己是住在森林里的一名印第安武士。他喜欢来这里模仿印第安人打猎、伐木,或者干脆光着身子在太阳底下跳舞,很快就把自己的皮肤晒成了棕黄色。

  不过那时候他眼里的印第安人就是罗宾汉式的强盗英雄,他并不了解真正的印第安人是怎样生活的。

  对于赛顿的新爱好,老汤普森非常厌烦,他认为儿子这样做是不务正业,他不相信“动物学家”是一个能养家糊口的职业。于是,他逼着儿子放弃对动物的爱好,苦练绘画,将来做一名画师。赛顿19岁那年,老汤普森给了儿子400美元,把他送到英国,希望他能进入伦敦皇家美术学院深造。

  赛顿在伦敦的日子非常难熬。他很穷,买不起肉和蔬菜,只能靠面包和牛奶度日,身体搞垮了。因为没有朋友,他的精神生活也很贫乏,每天就是画画,争取被皇家美术学院录取。后来他终于如愿以偿,却发现自己的兴趣仍然在动物身上。于是他一有空就去伦敦动物园画素描,并为了得到大英博物馆的借书卡,给当时的威尔士王子和坎特伯雷大主教写信求助,最后他得到了特批的一张终身卡,从此他每天都去图书馆阅读动物学著作,决心要当一名博物学家。

  两年后赛顿回到加拿大,第二天就遭到父亲当头一棒。老汤普森把儿子叫进房间,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一张账单说:“这是我把你养到21岁所有花费的清单,一共537.50美元,你必须还清,而且从今天开始我要计算利息。”赛顿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不过他只是平静地接过账单,说了声好,转身离去。从此父子俩算是彻底决裂了。

  巨大的羞耻感反而激发了赛顿的志气。他很快就凭自己的绘画手艺在多伦多找到了一个画圣诞卡的活,挣了一笔小钱,买了张火车票,逃离了父亲的家,来到加拿大中部的马尼托巴(Manitoba)草原,打算投奔两个哥哥。他俩在温尼伯格市(Winnipeg)附近开发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土地,种田放牧。

  因为大雪,火车走走停停。“那是一个多么黑暗的时刻啊!”赛顿在自传中写道,“那年我21岁,身体很差,没有工作,看不到前途,也没有取得任何成就,口袋里甚至连一分钱也没有,却突然背上了一屁股债,然后被亲生父亲赶出家门,从此必须想办法养活自己。”

  就在火车就要进入温尼伯格市区的时候,雪地里发生了惊人的一幕。一群凶猛的猎狗围住一只灰色的森林狼,对它发起一波又一波的攻击。灰狼毫不退缩,和猎狗们对咬,竟不落下风。赛顿几乎要打开车窗跳下火车去帮助灰狼,他完全站到了灰狼一边。火车很快开过去,那只灰色独狼的形象却深深印在了他的脑海里。

  赛顿花了很多时间研究温尼伯格的森林狼,后来他根据这段经历写了一个精彩的故事,题目就叫做《温尼伯格的狼》。在这个故事里,猎人保罗和他的猎狗杀死了狼妈妈和她的宝宝,一个叫吉姆的小孩救下了一只狼宝宝,并把它养大。从此这只狼就成了吉姆的保护神,还曾经救过吉姆的命。后来吉姆生病死了,狼挣脱锁链逃了出去,从此游荡在城市周围,专杀猎狗和醉汉,最终设计杀死了醉鬼保罗,为全家报了灭门之仇。

  因为沉溺于研究狼,赛顿有了个新外号——狼。后来他甚至把自己的正式名字也改了,赛顿原名叫欧内斯特·汤普森(Ernest Thompson),后来他知道自己祖先其实叫赛顿(Seton),还是个贵族,便不理父亲的劝告,把自己的姓改成了赛顿。从此,他从外表到内心都和自己的过去彻底决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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