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立法禁止“霸王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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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3日09:44 金羊网-新快报 | |||||||||
据新华社电西班牙议会21日通过了政府提出的《保护消费者法》修正案,这部将于2007年1月生效的新法明确禁止一些行业的“霸王条款”。 新法规定,任何行业不得以“凑整”为由提高商品和服务价格,打电话和存车应按实际消费的分秒收费,没有提供服务的时间不能让消费者付费。此外,消费者要求中止一项服务时,企业必须为其提供与申请服务时同等的便利,不得以任何方式刁难顾客,商家也不
(晓健/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