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理会制裁伊朗决议含禁运冻结资产金融制裁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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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4日02:24 中国新闻网 | |||||||||
12月23日,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美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沃尔夫在安理会举手表决。安理会当日一致赞成通过含有制裁内容的伊朗核问题决议草案。 新华社记者 赵鹏 摄 12月23日,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王光亚(前右)在安理会发言。安理会当日一致赞成通过含有制裁内容的伊朗核问题决议草案。新华社记者 赵鹏 摄 12月23日,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伊朗常驻联合国代表贾瓦德·扎里夫在安理会发言。安理会当日一致赞成通过含有制裁内容的伊朗核问题决议草案。 中新网联合国12月23日电 (记者 谭宏伟) 联合国安理会二十三日一致通过了关于伊朗核问题的第一七三七号决议。 决议要求伊朗暂停铀浓缩和后处理活动及重水相关项目,并针对核和弹道导弹领域对伊朗采取制裁措施,包括禁运、冻结资产和金融制裁、旅行限制、禁止培训、限制国际原子能机构与伊朗技术合作范围。
决议还规定,如果伊朗暂停铀浓缩和后处理活动,进而遵守安理会决议并满足国际原子能机构要求,安理会将暂停、甚至终止制裁。 决议重申通过政治和外交途径寻求谈判解决办法的重要性,及国际原子能机构在处理伊问题中不可替代的核心作用。(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