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理会一致通过制裁伊朗决议 要求伊朗立即停止一切铀浓缩活动,但排除使用军事手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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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4日08:30 解放日报 | |||||||||
新华社联合国12月23日电 (记者 王湘江 刘历彬)联合国安理会23日一致通过决议,决定对伊朗实行一系列与其核计划和弹道导弹项目有关的禁运、冻结资产和限制相关人员出国旅行等制裁措施。 决议要求伊朗立即停止所有与铀浓缩、重水反应堆有关的活动,要求世界各国对进出伊朗的与铀浓缩、重水反应堆和弹道导弹相关的物资、技术和设备实行禁运。
决议还要求各国冻结与伊朗核计划和弹道导弹项目有关的人员和公司的资产,防止向伊朗提供相关的技术和资金支持,在有关人员出入境时进行严密监督并向安理会下属的制裁委员会进行报告。 联合国安理会7月31日通过的第1696号决议要求伊朗在8月31日之前暂停所有与铀浓缩相关的活动,否则就有可能面临制裁。伊朗拒绝接受这一决议,但强调愿意就核问题进行没有任何先决条件的谈判。 本报专稿 此次决议的主要根据是《联合国宪章》第七章第41款,即实施制裁但排除军事手段。 这是国际原子能机构把伊朗核问题提交安理会后,安理会通过的第一个制裁性决议。决议还表示,如果伊朗拒不履行决议内容,安理会将采取进一步行动。 新华社北京12月24日电 北京时间12月24日,联合国安理会一致通过了关于伊朗核问题的第1737号决议。中方投了赞成票。 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就此表示,中方一贯支持维护国际核不扩散体系,反对核武器扩散,不希望中东地区出现新的动荡,并坚持通过政治和外交努力,以谈判方式和平解决伊朗核问题。 他说,我们希望决议得到认真执行,同时认为制裁不是目的,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中方呼吁有关各方继续进行全方位的外交努力,推动尽快恢复谈判,寻求长期、全面的解决办法。中方将继续发挥建设性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