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制宪国民大会休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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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23:41 国际在线 | |||||||||
新华社仰光12月29日电(记者张云飞)负责制订新宪法原则的缅甸国民大会本阶段会议29日在完成新宪法最后几个章节的讨论后休会。 缅甸国家和平与发展委员会第一秘书长、国民大会召集委员会主席登盛中将在本阶段会议闭幕式上发表讲话说,国民大会将在2007年再次复会,届时将最后确定制宪细则。
登盛说,国民大会确定所有制宪原则后,再由一个宪法起草委员会根据这些原则起草新宪法,此后缅甸将就新宪法草案举行全民公决。 缅甸军政府1988年在全国政局动荡数月之后接管国家政权。1990年,缅甸举行多党制全国大选,全国民主联盟(民盟)获得大多数议席。军政府主导的制宪国民大会1993年1月开始举行。一直指责军政府不交权的民盟于1995年底退出国民大会。国民大会从1996年3月开始长期休会。 缅甸军政府2003年8月宣布旨在实现民族和解、推进民主进程的七点民主政治路线图计划,其主要内容包括恢复制宪国民大会、全民公决新宪法草案、依法举行大选和组成新政府等。制宪国民大会于2004年5月正式复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