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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井喷赔偿4.2亿美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03:45 现代快报

  印尼总统苏西洛·班邦·尤多约诺已责令当地一家钻井公司支付3.8万亿印尼盾(约4.2亿美元),赔偿井喷事故造成的损失,并承担压井费用。

  据法新社29日报道,今年5月,拉平多·布兰塔斯公司在东爪哇省诗都阿佐地区的一口天然气井发生井喷,热泥浆至今仍源源不断地涌出,流入附近的村庄、工厂和农田,影响面积超过400公顷,造成1.3万人被迫撤离。苏西洛已宣布这一地区为灾区。

  苏西洛28日告诉媒体,他已责令拉平多·布兰塔斯公司支付2.5万亿印尼盾的赔偿金和1.3万亿印尼盾的压井费用。他说,该公司必须在明年3月初先支付20%的赔偿金。另外,该公司还必须承担修复被毁基础设施的费用,包括一条收费高速公路、铁路和输电线。

  苏西洛还说,印尼政府将考虑给予在井喷事件中遭受经济打击的东爪哇省一定税收减免。

  印尼环境部长拉赫马特·维托拉预测,如果不采取压井措施,井喷还将持续几年。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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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赔偿4.2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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