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华日军否认百人斩案终审败诉 日右翼翻案落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07:26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昨天,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收到了日本律师团传来的一份传真,告知日本最高法院近期作出终审判决,侵华日军战犯遗属向井(田所)千惠子、野田麻萨等三人,状告《朝日新闻》原记者本多胜一等诉讼案终审败诉,战犯遗属想通过法律途径否定“百人斩”历史的图谋未能得逞。 4名法官一起判原告败诉
12月22日,日本最高法院第二法庭审判长今井功、审判官津野修、中川了滋、古田佑纪共同判定,终审驳回侵华日军“百人斩”刽子手向井敏明、野田毅的遗属向井(田所)千惠子、野田麻萨等原告的上诉要求,诉讼费用由向井、野田等原告负担。上诉人向井、野田要求原告本多胜一(原朝日新闻社记者)等人刊登道歉广告的诉求同时被驳回。判决书称:“原告于平成17年(2005年)上诉东京高等法院,要求被告刊登道歉广告,该法院于平成18年(2006年)5月24日作出判决。 历时三年历经三审 2003年4月28日,在日本右翼势力的怂恿下,“百人斩”杀人竞赛刽子手向井敏明、野田毅遗属向井(田所)千惠子等三人,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控告日本《朝日新闻》原记者本多胜一、“柏书房”、朝日新闻社、每日新闻社的相关报道、著作违背事实,侵犯了当事人及其家属、遗属的名誉权,要求谢罪、停止侵权行为并支付赔偿费用,企图对“百人斩”历史进行翻案。2005年8月23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第103号法庭以“无法认定报道内容系捏造”为由,一审判决“百人斩”诉讼原告向井千惠子等三人败诉,驳回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所有诉讼费用均由原告方承担。一审判决后,原告向井等人对判决结果不服,遂即向东京高等法院提出上诉,2006年5月24日,日本东京高等法院二审驳回“百人斩”战犯向井敏明、野田毅的遗属向井(田所)千惠子、野田麻萨等人的上诉要求,维持东京地方法院一审判决,诉讼费用由向井、野田等上诉人负担。向井等人对于二审判决仍然不服,立即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上诉,该法院遂作出了上述最终判决。 “判决是正义的” 据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介绍,“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判决一样,南京审判日本战犯军事法庭对‘百人斩’的判决,具有法定的严肃性、有效性和正义性。‘百人斩’事件是南京大屠杀具有代表性、象征性的事件。日本战犯向井与野田的三名遗属,以名誉损害为由,状告日本媒体、出版社及记者本多胜一,是日本右翼企图通过司法途径,挑战当年法庭定论的历史案件,其目的就是要推卸日本的战争责任,否定南京大屠杀,进而全面否定侵华战争的罪行。日本法院三审判决战犯遗属败诉,使日本右翼为侵略历史翻案的图谋未能得逞。” “日右翼想翻案是一场闹剧” “好,这本来就是一场闹剧”,南京大屠杀研究专家孙宅巍告诉记者,向井敏明等人的家属在日本右翼势力的鼓动下,提出翻案,这完全是场闹剧,没有任何道理。“百人斩”曾被日本本国的媒体大肆报道,这是历史事实抵赖不掉的。1948年1月28日,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军吉这三名战犯,被捆绑押往南京雨花台刑场,执行枪决。 作者:江轩黄益/来源:南京晨报 □新闻链接 何为“百人斩” 1937年11月30日-12月11日,侵华日军第16师团步兵19旅团第9联队第3大队向井敏明、野田毅两少尉,在从上海杀向南京的途中展开了杀人竞赛。当时的《东京日日新闻》(即现在的《每日新闻》),曾连续4次以大标题刊登该报随军记者浅海、光本、安田、铃木等4人,先后于11月30日,12月4日、6日、13日,从常州、丹阳、句容、南京发给东京的4篇两少尉“杀人竞赛”的实况报道,不仅时间、地点准确,杀人过程和数字清楚,而且图文并茂,消息来源明确可靠。1947年12月,南京审判日本战犯军事法庭以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等判处向井、野田两战犯死刑。1971年6月至7月,《朝日新闻》著名记者本多胜一在中国调查了40多天,走访了多处日军制造的惨案遗址,采访多位遭受日军暴行的幸存者,获得了大量证词,并将其见闻整理成《中国之旅》一书,该书中提到“百人斩”杀人竞赛一事,书的内容于当年8月开始在《朝日新闻》连载,在日本国内引起巨大反响,使“百人斩”杀人竞赛一事在战后再次在日本受到关注并成为长达30多年之久的争论话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