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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法院裁决2名女同性恋者同为孩子合法母亲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08:18 新华网

  加拿大安大略省上诉法院作出裁决,一名5岁男孩将在法律上有一个爸爸和两个妈妈。路透社评论说,这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将重新定义家庭概念,提出同性婚姻家庭父母权利问题。

  为孩子着想

  安大略省上诉法院1月2日作出裁决,这名男孩生母的女伴也是男孩的合法母亲。这对女同性恋者从1990年起就开始同居。

  安大略省2003年承认同性婚姻合法。同性婚姻2005年在加拿大全国合法化。

  上诉法院的宣判推翻安大略省高等法院一名法官2003年作出的裁决,当时这名法官说,他无权宣布孩子生母的女伴也是他的合法母亲。

  孩子生父是这对女

同性恋者的朋友,他的名字写在孩子出生证上,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

  上诉法院法官马克·罗森伯格在裁决书中写道,剥夺这个女伴作为孩子母亲的合法地位,不符合孩子的最大利益。

  这对女同性恋者曾对法官说,她们不想收养这个孩子,因为这意味着孩子生父将失去作为父亲的合法地位。

  法官说,也许女同性恋家庭中母亲们最担心的是,在她们不是孩子合法母亲情况下,一旦孩子生母去世,她们将无权替未成年孩子作任何决定。

  这名法官在裁决书中未提孩子及其3名父母的姓名。

  支持司法先例

  这名女伴化名A.A.,是此案上诉人,她的律师彼得·杰维斯说,裁决是一个重要先例,因为立法机构尚未出台相关法律。

  杰维斯说,法院基本态度是司法干预,承认A.A.作为孩子母亲的法律地位,给予她和亲生母亲同等待遇。法院认为这个家庭非常和睦,A.A.符合作为一个合格母亲的所有条件。

  杰维斯说,A.A.对孩子照顾得无微不至。“临睡前她给孩子讲故事,孩子划破手指,她为孩子包创可贴,她给孩子擦鼻涕,还送他去上学。”

  安大略省首府多伦多市家庭服务协会劳雷尔·罗思曼参与本案诉讼,对上诉法院的裁决表示赞同。他说,裁决基本认可21世纪初加拿大家庭现状。他还希望“法律应赶上安大略的家庭生活现实”。

  反对司法冒进

  然而,裁决遭到加拿大一些保守势力反对。由数个宣扬传统家庭结构的组织组成的婚姻和家庭联盟也介入本案。该联盟成员之一、天主教民权联盟负责人琼·麦加里说,“我们有很多理由继续维护一父一母的家庭结构。”

  “一旦你把传统家庭概念从自然范畴及传统道德和宗教教义中抹杀,谁来决定一个孩子能有几个父母?3个父母太不可思议了,也许还会有更多,”麦加里说。

  该联盟尚未决定是否将提起上诉,以推翻这一裁决。

  “加拿大价值学会”也对裁决表示不满,称之为“赤裸裸的司法冒进”。

  学会负责人约瑟夫·本-埃米说,上诉法院把本案视为不经严格立法程序,确立另一种家庭结构法律地位的机会。(刘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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