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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西沙竖标志是主权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09:00 解放日报

  本报北京1月4日电 (驻京记者 孙佳华)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4日在例行记者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中国在西沙群岛领海基点上竖立标志物,完全是中国主权范围内的事,其他国家无权干涉。

  有记者问:近日,越方指责中国在西沙群岛部分领海基点竖立标志物“侵犯越南主权”,是“无效的”。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刘建超说,中国对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中方有充足的历史和法理依据。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1996年中国政府公布了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点,中国在西沙群岛领海基点上竖立标志物,完全是中国主权范围内的事,其他国家无权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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