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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生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09:31 河北日报

  新华社北京1月4日电国务院颁布的《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已于1月1日生效。这意味着,外国记者来华采访,不必再由中国国内单位接待并陪同;记者赴地方采访,也无需向地方外事部门申请,只需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同意。对于这一举措,舆论普遍赞赏。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在很短的时间内走过了其他国家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走过的路,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事故相对多发、矛盾相对集中,其实是可以理解的,避讳不掉,更没有必要避讳。

  当“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的理念在一些国家仍有相当市场的时候,我们对个别境外媒体过于热衷“负面报道”也不必太过在意,大可宽容待之,从容对之。

  经过20多年的高速发展,我们也有了应对这种“负面报道”的信心和底蕴。对待善意的批评,我们亦可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有媒体评论说,对所谓“中国威胁论”,没有比打开大门更加有效的消毒办法了。

  真正负责任的外国记者,在为不能更深入了解中国着急。但我们有时看到那些不无“天真”的报道、一知半解的分析和失焦(即失去焦点,借用一下摄影术语)的评论,心里更着急:你们的确需要再认识中国啊!

  对于个别一定要戴着有色眼镜看中国的媒体,或许短时间内还难以消除他们的“敌意”。而对于那些以前因条件所限对中国了解不全面不充分的媒体,我们的自信开放,无疑给他们客观公正报道中国提供了机会。同时,这不也给了我们展示自己全面形象的良机?

  自信方显从容。从2003年我国主动发布非典疫情,到防控禽流感“保持高度透明度”,再到各地各部委建立起日益完善的新闻发言人机制,我们可以看到一条清晰的轨迹:一个成长中的大国,心态越发成熟、胸怀越发开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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