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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加州男子欲婚后夫随妻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4日03:11 重庆晚报

  来自美国加州的迈克·布达伊和黛安娜·比容在2005年结婚。当时两人说好婚后妻子黛安娜可以继续保持她的姓氏,迈克将夫随妻姓。这对夫妻没有料到在追求男女平等的今天,夫随妻姓仍然比妻随夫姓难得多。一怒之下,两人把加州政府告上法庭。

  据美国媒体报道,由于黛安娜没有兄弟,她希望保留自己的姓氏,而迈克和父亲的关系疏远,对自己的姓氏没有太大感情,两人于是达成协议,决定婚后夫随妻姓。

  可是当迈克向有关部门提出改姓申请时,他发现自己面对的困难远远大于妻子改姓的情况。他不得不忍受政府机关官僚主义的作风,浪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在加州,如果一个男子在婚后想改随妻姓,他必须首先提出申请,支付超过300美元的费用,在当地报纸上刊登有关信息,还需要经过法官的许可。不堪忍受折磨的迈克最终放弃了他的改姓申请。

  这对夫妇随后起诉加州政府,认为繁琐的程序违反了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关于人人都有平等获得法律保护权利的条款。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律师马克表示,这是美国第一例关于此类案件的诉讼。据报道,目前美国只有佐治亚、夏威夷、爱荷华、马萨诸塞、纽约和北达科他这6个州奉行无论男女婚后改姓程序都一样的原则。

  据中国日报

  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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