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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东盟签署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5日01:42 燕赵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中国外交部长李肇星和东盟10个成员国负责经济事务的部长14日在宿务签署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议》。温家宝总理和东盟10国元首或政府首脑出席了签字仪式。

  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是规范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市场开放和处理与服务贸易相关问题的法律文件,规定双方在中国-东盟自贸区框架内开展服务贸易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包括中国与东盟10国开放服务贸易的第一批具体承诺减让表。

  根据协议规定,中国将在对世贸组织承诺的基础上,在建筑、环保、运输、体育和商务等5个服务部门的26个分部门向东盟国家做出新的市场开放承诺。另一方面,东盟也将分别在金融、电信、教育、旅游、建筑、医疗等行业向中国做出市场开放承诺,包括进一步开放上述服务领域,并允许对方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放宽设立公司的股比限制等。

  在各国完成各自法律审批程序后,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将于2007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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