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日回顾:

温家宝总理出席第十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5日10:41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新华社菲律宾宿务1月14日电(记者 黄兴伟 刘东凯)第十次中国—东盟(“10+1”)领导人会议于14日在菲律宾宿务举行。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东盟10国领导人出席会议。温家宝在会上发表了题为《共同谱写中国—东盟关系的新篇章》的讲话。

  温家宝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第九次“10+1”会议以来双方合作取得的进展,高度评价了去年10月在中国南宁成功举行中国—东盟纪念峰会,并对今后加强双方合作提出五点建议:一、加强政治互信。二、推动经贸关系再上新台阶。三、开展在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务实合作。四、积极支持东盟共同体和一体化建设。五、促进社会、文化交流及人员交往。

  温家宝强调,中国与东盟地缘相近、文化相通、经济互补,是友好近邻,也是重要的战略伙伴。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东盟,东盟的发展也需要中国。发展中国与东盟的友好合作关系,有利于双方的根本利益,有利于地区的和平、稳定与繁荣。中方愿与东盟一道,推动双方互利共赢合作不断深入发展,共同谱写中国—东盟关系的新篇章。

  东盟各国领导人一致表示,东盟—中国关系成果丰硕,进展显著。去年南宁峰会的成功举行是双方关系史上新的里程碑。东盟欢迎并赞同温家宝总理就今后双方合作提出的有关建议,愿同中方共同落实好南宁峰会达成的各项共识,进一步加强政治互信,深化和扩大在经贸、能源、基础设施、安全等领域的合作,促进文化和民间交往,加强在地区事务中的磋商。

  东盟各国领导人说,中国是促进地区和平、稳定与繁荣的重要力量。中国的发展为东盟提供了巨大的机遇。东盟将坚定地致力于巩固同中国的睦邻友好合作,推动东盟—中国战略伙伴关系不断向前发展。

  会后,双方签署了《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这是中国—东盟经贸合作领域的又一重大成果,标志着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向前迈出关键的一步,为如期全面建成自贸区奠定了基础。此外,双方还签署了《落实中国—东盟面向共同发展的信息通信领域伙伴关系北京宣言的行动计划》等合作文件,并续签了《中国—东盟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

  ■新闻链接

  中国和东盟签署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

  据新华社菲律宾宿务1月14日电(记者 王薇 许钺乃)中国外交部长李肇星和东盟10个成员国负责经济事务的部长14日在宿务签署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议》。温家宝总理和东盟10国元首或政府首脑出席了签字仪式。

  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是规范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市场开放和处理与服务贸易相关问题的法律文件,规定双方在中国—东盟自贸区框架内开展服务贸易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包括中国与东盟10国开放服务贸易的第一批具体承诺减让表。

  根据协议规定,中国将在对世贸组织承诺的基础上,在建筑、环保、运输、体育和商务等5个服务部门的26个分部门向东盟国家做出新的市场开放承诺。另一方面,东盟也将分别在金融、电信、教育、旅游、建筑、医疗等行业向中国做出市场开放承诺,包括进一步开放上述服务领域,并允许对方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放宽设立公司的股比限制等。

  在各国完成各自法律审批程序后,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将于2007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中国和东盟签署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是中国—东盟经贸合作领域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将为双方搭建一个新的合作平台,营造更加稳定和开放的贸易环境,并创造更多的贸易机会,为如期全面建成自贸区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