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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板出口将付专利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7日04:50 都市快报

  据京华时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全球38家木地板企业的“337调查”作出终裁,裁定这些企业在美国销售的地板侵犯了荷兰Unilin公司、爱尔兰地板工业公司和美国Unilin北卡罗莱纳地板公司(后两者是荷兰Unilin公司的关联公司)的地板锁扣专利,其中包括圣象等在内的中国18家木地板企业涉案。

  终裁结果宣布的同时,ITC还签发了普遍排除令,美国海关随后将根据该令要求限制相关产品的进口。这也意味着圣象、菲林格尔和升达等3家企业在初裁中获胜的“第七号锁扣”专利被推翻。

  据美国一家地板代理商驻北京办事处负责人介绍,荷兰Unilin公司在申诉中指出,“第七号锁扣”专利仍包含在该公司起诉的三项专利之内,不属于发明专利,因而要求推翻初裁判决。

  2005年7月,美国Unilin Beheer、荷兰Unilin及爱尔兰地板工业公司联合向ITC状告中国18家地板企业地板锁扣专利侵权,对中国每年出口3000万平方米复合地板征收每平方米1美元专利许可费。如果败诉,中国企业每年将要承担1950万美元专利费用,这将大大削弱中国地板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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