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嵊州市建筑工程公司拍卖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4:16 浙江日报

  

浙江省嵊州市建筑工程公司拍卖公告

  受浙江省嵊州市建筑总公司委托,浙江嘉泰拍卖有限公司(嵊州办事处)定于2007年1月31日下午3时在浙江省嵊州市招投标中心一楼交易厅公开拍卖浙江省嵊州市建筑工程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及其基本情况:

  拍卖标的:浙江省嵊州市建筑工程公司(含浙江省嵊州市建筑工程公司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等无形资产)。

  标的物基本情况:浙江省嵊州市建筑工程公司,注册地址在浙江省嵊州市城中路167号,现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地基与基础、建筑装饰装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并具有境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

  公司下辖钢窗厂、砖瓦厂和市剡州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叁级)等企业。至2005年10月31日,经评估、确认、调整后,总资产为154930055.27元,负债为127079025.63元,净资产为27851029.64元。至2006年11月30日,净资产为23038458.99元,另有国有划拨使用土地面积约89.638亩(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及权属变更登记等由受让人按政府部门有关规定办理)。(详见《拍卖须知》和《特别说明》)

  二、起拍价及拍卖方式:

  浙江省嵊州市建筑工程公司(含净资产、无形资产、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等)公开拍卖,起拍价为2880万元,采用增价拍卖方式。

  三、报名条件及时间:

  有竞买意向者应履行的前置条件为:(1)整体资产中非金融系统的部分债务(借款及利息)3450余万元须在成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先行向委托方付清,该款项不属拍卖价款,而作为归还整体资产中的部分债务。(2)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供贷款银行的准予转贷确认书或有银行出具贷款总额的资金保函或相当于贷款总额的存款证明(三者可累计,贷款总额详见拍卖文件),并保证在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好银行贷款承继等相关手续或还清银行贷款。(3)若企业进行工商变更注册,注册的企业经理等必须符合建设部87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4)买受人必须承继承担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和法律责任。(5)买受人必须承担原公司承建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风险和保修责任义务。(6)买受人须承继履行原公司和下辖企业所签合同(除职工劳动关系合同外)。(7)职工身份等处置与买受人无关。

  有竞买意向单位或个人承认前置参拍条件的请随带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有关证件自2007年1月29日至2007年1月30日下午4时前到浙江省嵊州市招投标中心(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双塔路99号)三楼302室报名,并购置拍卖文件。报名时须缴纳竞买保证金20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不计利息),保证金须在2007年1月30日下午5时前入账,并到嵊州市招投标中心财务室开具收据。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东城支行,开户名称:嵊州市招投标中心,账号:1211027419248018638。

  四、标的展示咨询:自报名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为展示咨询期,竞买人可自行组织实地察看,详细情况欢迎咨询(咨询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5楼),咨询电话:(0575)3105186(王先生)、3026531(宋小姐)、13357588078(高先生)、3360393(郑小姐)。公司将于2007年1月29日至1月30日组织集中咨询和看样(联系电话:13357588078)。网址:www.szzj.gov.cn,www.cein.gov.cn。

  五、本公告表述如与拍卖文件中的《拍卖须知》和《特别说明》不一致的,以拍卖文件中的《拍卖须知》和《特别说明》为准。

  浙江嘉泰拍卖有限公司

  200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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