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被遣返案庭审结束(图)(4)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17:21 国际在线

  司法大战持续数年 赖昌星逃亡加拿大7年

  远华走私案要犯赖昌星自1999年8月逃到加拿大后,一直通过寻求获得难民身份的技俩,谋求不被遣返中国受审。这场经年的司法大战至今仍还没有结束的一天。

  1999年8月,正被中国司法部门通缉的远华走私案要犯赖昌星,手持香港护照,举家逃到加拿大温哥华,并在2000年7月向加拿大申请难民身分,逃避被遣送回中国受审。

  加拿大的移民和难民法庭经过多月听证后,在2002年6月拒绝赖昌星的难民资格申请。

  法庭认为,赖昌星一家在抵达加拿大后接近一年才提出难民身分申请,是因为他从各种渠道获知无法逃脱在中国的走私罪审讯。

  一度被移民局带到温哥华机场,准备递解出境的赖昌星,在2002年7月,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并获得接纳。在纠缠了将近1年半后,加拿大联邦法院在2004年2月驳回赖昌星的难民身分上诉。

  不过,赖昌星继续在加拿大司法程序中换取时间,在2005年初分别向联邦上诉法院和联邦最高法院上诉,就这样,他又在加拿大多过了了一年多软禁式的生活。

  2005年8月,加拿大最高法院最终驳回其难民资格申请。

  移民部门随即依照程序,对赖昌星展开遣返前风险评估,并且认定他被遣送回中国后不会面临生命危险。

  不过,赖昌星却借着西方对中国司法制度的缺乏理解,在2006年6月被遣送出境前夕,申请暂缓遣送,理由是质疑中国所提出的回国后不处决或者迫害等外交承诺的效力。赖昌星并同时就加拿大移民部门遣返前风险评估报告申请司法复核,获得受理。温哥华联邦法院在2007年1月16号起对此进行复核聆讯。 赖昌星律师提出新观点

  赖昌星潜逃历程

  1999年8月 潜逃加拿大

  2000年7月 申请难民身分

  2002年6月 首次被拒难民申请

  2002年7月 向联邦法院上诉

  2004年2月 上诉失败

  2005年初 向最高法院上诉

  2005年8月 终审驳回难民申请

  2006年6月 申请暂缓遣返(麦伟光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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