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外相呼吁允许行使集体自卫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3日22:0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2月3日电 共同社消息,日本外相麻生太郎3日在京都市内进行演讲,就日本政府一直以来解释为“违宪”的集体自卫权行使问题表示,“日本受到攻击的时候会受到美国的帮助,但美国一受到攻击日本就逃跑,我们得考虑这个是否行得通”,再次表示应朝着肯定集体自卫权行使的方向展开讨论。

  据此前媒体报道,所谓集体自卫权,即与本国关系密切的国家遭受其他国家武力攻击时,无论自身是否受到攻击,都有使用武力进行干预和阻止的权利。简而言之,即一个联盟所有成员在其中一个成员遭受攻击时进行相互武装援助。例如,A国与B国是亲密盟国,C国突然因某原因武力攻击B国,此时A国虽然没有遭到C国的攻击,但出于同盟关系,A国也出动武力和B国共同对C国作战,这就是A国行使了“集体自卫权”。

  根据1945年制定的联合国宪章第51条规定,主权国家拥有“单独或集体自卫的固有权利”。这一条款成为日后美国和苏联分别组建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和华沙条约组织的法律基础。冷战结束后,“集体自卫权”这个概念在日本国内更多体现在日本与美国的同盟关系中,尤其是“9·11”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美国屡次要求日本行使“集体自卫权”。安倍上台后,强调日本应该脱离战后体制、制定新宪法,并且可以行使“集体自卫权”与美军并肩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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