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拟统一刑罚措施打击“绿色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1日07:39 北京日报

  据新华社布鲁塞尔2月9日电(记者吴黎明)欧盟委员会9日在布鲁塞尔提出一项立法建议,要求欧盟27个成员国统一刑罚措施,打击严重破坏环境的“绿色犯罪”。

  根据这项建议,被认定为环境犯罪的行为包括:非法处理、运输与进出口废品或危险品,非法从事濒临灭绝物种的买卖,非法买卖或使用可破坏臭氧层的化学品等;被视为严重环境犯罪的行为包括:致人伤亡或对空气、水、土壤和动植物造成重大损害的环境犯罪以及有组织环境犯罪。触犯上述法规者有可能被处以至少5年监禁或至少75万欧元罚款。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