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法院判处7名基地组织成员无期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7日10:19 新华网

  新华网安卡拉2月16日电 (记者郑金发) 土耳其最大城市伊斯坦布尔一家法院16日以在伊斯坦布尔实施炸弹爆炸袭击的罪名判处7名“基地”组织成员无期徒刑。

  据土耳其阿纳多卢通讯社16日报道,这家法院对74名伊斯坦布尔炸弹爆炸事件的嫌疑人进行了审判。被判处无期徒刑的7名“基地”组织成员分别是费弗奇·伊蒂兹、阿德南·埃尔瑟兹、尤素夫·波拉特、哈伦·伊尔汗、巴基·耶伊特、奥斯曼·埃肯和劳埃·萨卡。

  此外,这家法院对该案的另外41名嫌疑人分别判处3年零9个月至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余26名嫌疑人被判无罪。

  2003年11月,伊斯坦布尔连续发生4起炸弹袭击事件,造成63人死亡,数百人受伤。

土耳其方面认定是“基地”组织策划并实施了这一系列爆炸袭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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