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否认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4日08:06 沈阳网-沈阳今报

  

马英九否认犯罪

  马英九出庭时一脸轻松表情。

  “特别费”

  案开庭

  备受台湾各界关注的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3日上午首次在台北地方法院开庭,马英九出庭应讯。

  2006年8月,有民进党籍民意代表告发马英九在台北市长任内“违规”使用“特别费”,台检方随后展开调查并迅速侦结,认定马英九将不需单据核销的“特别费”1100余万元新台币存入其私人薪资账户,未用于公务,又申请为个人财产,涉嫌贪污,对马英九提出起诉,但未具体求刑。随后,马英九宣布辞去中国国民党主席职务并参选下任台湾地区领导人。

  据岛内媒体报道,3日当天的首次庭讯共历时近3个小时。庭讯中,马英九及一同涉案的原台北市政府秘书余文均否认犯罪。马英九表示,他一直按惯例使用“特别费”,自己从未亲自参与“特别费”的核销过程,没有犯罪意图和行为。

  庭审过程中,法庭外聚集了许多声援马英九的民众,高喊口号为马英九加油。与此同时,一些“泛绿”支持民众也在法院附近抗议,双方还发生了推挤冲突。

  本案下一次庭审预计于17日进行。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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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特别费”是台湾当局编列给各级行政负责人的特别津贴,其中一半要凭单据核销,另外一半不需凭据报销,可由行政负责人在签名后直接领用。长期以来,岛内对“特别费”应如何定性缺乏明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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