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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驳回5起诉讼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9日07:0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27日下午,日本最高法院第一法庭就中国山西“慰安妇”侯巧莲(已故)和郭喜翠诉讼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原告二战时被侵华日军绑架和强暴的事实,但驳回了其赔偿请求。日本最高法院当天还驳回另外3起中国原告提请的赔偿诉讼。包括一审胜诉、二审败诉后诉诸最高法院的中国劳工刘连仁(已故)案和福冈中国劳工案,以及一审、二审均被驳回请求的4名中国原“慰安妇”案。加上当天上午被驳回的“西松组中国劳工诉讼案”,日本最高法院当天对中国原告提请的5起诉讼作出最终裁决,原告方全部败诉。 在此前的战后索赔案中,日本地方法院和高等法院一般以“诉讼时效”已过和“国家无答责”、“个人没有索赔权”等各种理由,驳回原告要求日本政府和企业给予赔偿的诉讼请求。但日本最高法院在当天判决中首次以《中日联合声明》中有关战争赔偿的条文为基本依据,驳回原告诉讼。西松公司强制中国劳工一案中,审判长中川了滋在判决中承认,西松公司的确曾强征中国劳工并强制他们劳动,但判决书称,1972年的《日中联合声明》已经解决了战后赔偿问题,中国受害者个体没有通过司法行使赔偿的权利。而在中国慰安妇诉讼中,审判长才口千晴采用同样说辞,称原告作为《日中联合声明》第五条所述的放弃请求权对象,不具有法律上的赔偿请求权。 在西松案中,尽管日本最高法院称,“索赔权并未消失,只是丧失了在法院(索赔)的权利”,但日本共同社指出,两起终审裁决均否认原告通过司法行使索赔的权利,意味着一系列战后索赔案事实上已告终结。中国二战受害者通过司法渠道向日本政府和相关企业寻求道歉和赔偿的大门也基本关上。 日本最高法院的判决激起原告、日本司法界人士和正义人士的强烈抗议。“慰安妇”案的原告律师小野寺利孝指出,“这种荒谬的判决简直就是司法制度的自杀行为”。56岁的日本律师土屋信三则手举“不当判决”的标语痛斥说,这是“胡乱判决,将在历史上留下污点”。 (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