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法院终结战后赔偿案 中方强烈反对非法解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9日07:30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新华社电 日本最高法院27日驳回中国“慰安妇”、日本侵华期间中国受害劳工案等5起诉讼请求。这意味着针对日本政府、相关企业的一系列战后索赔案事实上已告终结。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对日本最高法院任意解释《中日联合声明》中有条款表示强烈反对。

  5起诉讼全部败诉

  27日上午,日本最高法院第二法庭就日本西松建设公司强征中国劳工案作出判决,驳回原告提出的赔偿要求。下午,日本最高法院第一法庭就中国山西“慰安妇”侯巧莲(已故)和郭喜翠诉讼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侵华日军绑架和强暴的事实,但驳回原告赔偿请求。

  法院当天还驳回另外3起中国原告提请的赔偿诉讼。包括一审胜诉、二审败诉后诉诸最高法院的中国劳工刘连仁(已故)案和福冈中国劳工案,以及一审、二审均被驳回请求的4名中国原“慰安妇”案。

  个人不能要求赔偿?

  日本法院一般以“诉讼时效”已过等各种理由,驳回原告要求赔偿的诉讼请求。但日本最高法院当天首次以《中日联合声明》中有关条文为基本依据,驳回原告诉讼。

  西松公司强制征中国劳工一案中,判决书称,西松公司的确曾强征中国劳工,但1972年的《中日联合声明》已解决了战后赔偿问题,中国受害者个体没有通过司法行使赔偿的权利;在中国慰安妇诉讼中,判决书同样称原告不具有法律上的赔偿请求权。

  分析人士指出,日本最高法院的判决实际上已关闭了二战受害者要求日本政府和企业赔偿的大门。

  “这样也能叫法官?”

  判决激起强烈抗议。在西松案宣判中,旁听席上一片哗然,“判决不公”、“收回判决”的抗议声此起彼伏。81岁高龄的原告邵义诚紧握右手,高高举起以示抗议。一些旁听声援者高声大喊:“你这样也能叫法官吗?”

  “慰安妇”案的原告律师小野寺利孝指出,“这种荒谬的判决简直就是司法制度的自杀行为”。律师土屋信三则手举“不公判决”的横幅痛斥说,这是“胡乱判决,将在历史上留下污点”。

  日方解释非法无效

  1972年9月29日签署的《中日联合声明》第五条写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

  国家放弃“战争赔偿”并不等同于民众放弃了个人追索赔偿的权利。1992年3月,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表示,二战中的“民间受害者可以直接要求日本赔偿损失”。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27日说,日本最高法院作出的解释是非法的、无效的。中方对任意解释《中日联合声明》中有关条款表示强烈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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