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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热议]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3日12:28 新闻晚报
是不是所有人都能这样逃脱牢狱之灾?他们的机会是否平等?当然,这对丽迪亚来说是件好事…… ———north 在这个特殊的案子中,我认为这一判决是非常公正的。她已经从违法的行为中吸取了教训,尽管她没有被警察抓住。 我更关心的是,那些累犯可能会被轻判。有这样一个例子:我们的法律最近做了修改,一个人如果偷了三辆以上的车,他会被加重处罚。但奇怪的是,根据规定,偷了七辆以上车的罪犯受到的惩罚反而比偷三辆车的人小。这太奇怪了! ———churl71 丽迪亚的案例是不是会成为一个标准?人们犯了罪之后,逃过惩罚,改头换面,就能洗清罪责了? 当查博斯女士成为一位“模范市民”时,她曾给他人造成的痛苦并未被减轻,她所犯下的罪也并未减轻其恶劣程度。 她仍然应该在监狱里待一段时间,即使是象征性的。我认为,她脱逃了26年,至少应以“脱逃一年换入狱一天”的形式服刑。 ———sweetpe a123 法律相信悔过自新。这一判决非常恰当,是基于法律的内涵而做出的。 ———nbradbury 我相信,当年被查博斯女士用枪指头、被迫趴在地上的银行职员、顾客现在应该感到欣慰,因为她完全变了一个人。如果她在靠自己的力量成为一个榜样性的人物之后自首,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在清查过程中被警方逮住,我可能会更加感动。我想,她的忏悔还应该更多。 ———jvc 这儿是个女权至上的地方,你还能期望什么? 女性可以做伪证、抢劫却不会被投入监狱…… ———sixfinger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