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通过《国民投票法案》拉开修宪大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5日15:41 国际在线

  日本众议院4月13日就《国民投票法案》修正案进行表决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王颖颖):由于执政的日本自民、公明两党在参议院在参议院占有多数议席,该院在14日的全体会议上,通过了在日本存有争议的国民投票法案,这标志着修改日本国家最高法律《宪法》的程序在法律上获得了依据。

  日本首相、自民党总裁安倍晋三上任后将修宪列为其最重要的执政课题,表示要在任内完成修宪。但日本迄今没有关于修宪程序的法律。目前日本宪法第96条规定,如要修改宪法,必须首先在国会众参两院获得三分之二以上的赞成票,并在随后进行的国民投票中获得超过半数的支持,但对其具体程序还没有法律规定。而国民投票法案对在修改宪法时所要进行的国民投票的具体组织和程序等进行了规定,它的通过使得安倍向修宪目标迈出了一大步。

  舆论注意到,尽管《国民投票法》给修宪法案设了若干前提,其中包括:国民投票仅限于修改宪法,年满18岁的日本公民均有权投票。该法在颁布3年后方可实施,此前不得提出修宪草案;并只有当赞成票超过有效票总数一半时,方可批准修宪提案;并给该法案的实施设定了一个为期3年的冻结期,即:今后将在众参两院设立宪法审查会,负责审查修宪相关问题,但同样在该法颁布后的3年内不得审议修宪草案。也就是说,日本国会要到2010年方可提出修宪动议。然而,这个为期3年的冻结期,并不妨碍安倍实现其修宪的目标。他说:“作为自民党总裁的任期是三年,最多可以当两任。我希望在自己的任期内实现修宪。”

  不过,舆论也注意到,虽然国民投票法案得以通过,日本政坛在修宪问题上仍然存在严重分歧,特别是在是否修改宪法第九条方面存有很大争议。执政的自民党2005年提出的修宪草案将自卫队升格为自卫军。草案删除了宪法第九条第二项有关不拥有军队、不保持战争力量、放弃交战权的条文,将其改为“为确保我国的和平与独立,以及国家和国民的安全,保持以内阁总理大臣为最高指挥官的自卫军”。 因此,不仅共产党和社民党坚持反对修宪,最大的在野党民主 党也存有异议。就是在执政党内部自民党和公明党也存在着分歧。而由于修改宪法必须在众参两院都得到三分之二以上议员的支持,因而不能说修宪会是一片坦途,将同今后的政治局势休戚相关。

  但不管怎样,《国民投票法案》的通过,日本修宪将由此拉开帷幕。据报道,安倍有意在7月份参议院选举时以明确主张修改《宪法》第九条的自民党新宪法草案为中心,呼吁实现修宪,从而为自民党在参议院选举中加分。对此,日本的一些主流媒体不以为然。《朝日新闻》12日发表社论说,“在最低投票率制度等很多问题悬而未决的情况下,为了给选举加分而急于通过如此重要的法案,导致朝野对立,今后关于宪法的争论势必会更加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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