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检察官主张以普通侵权案处理98年排华事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6日19:3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香港五月十六日电 雅加达消息:《印尼星洲日报》十六日报道,印尼最高检察官亨达尔曼.苏班齐表示,为使揭发案件真相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一九九八年五月暴乱案最好以普通侵犯人权案,而非严重侵犯人权案处理。

  苏班齐十四日出席内阁会议后说,一九九八年五月暴乱案可依据刑事法典普通侵犯人权案第三三八和三三九条款审理。普通侵犯人权案已能揭发所有涉案者,包括幕后主使者、执行者和参与者。

  他说,依据严重侵犯人权案审理五月暴乱案难以获得进展,因需要全面和系统化的证明,此外,揭发严重侵犯人权案也需要事先获得批准,以符合追溯原则。

  他提议,在五月暴乱案还未逾期之前,最好依据普通侵犯人权案重新处理。该案子有效期十八年,现在还未逾期。

  他说,若肇事者是国民军人员,将由国民军宪法部审查;若肇事者是平民和国军人员,则由专案法庭审查。

  他表示,此方式并不是新的突破,因有关法令很久以前已存在,只是未善加利用。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二日,印尼发生了一场举世震惊的暴乱,华裔居民受到有组织的虐待、杀害,华人所拥有的公司、超市、工厂被砸毁、抢劫,华人妇女惨遭轮奸、焚烧。据一项统计,全印尼共有一千二百多人丧生,一千多名妇女(多数为华人)遭到暴徒群体强暴,其中许多妇女或被活活烧死,或因下部伤势过重去世,或因羞辱难当、怀着满腔悲恨自杀身亡。(完)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300,000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