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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印达成民用核合作协议 印可在美帮助下核扩军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5日10:45 青年参考
本报特约记者 冯建国 据美国媒体7月21日报道,美官方称美印双方于20日在华盛顿谈判,达成了民用核合作的具体实施协议。谈判双方会谈后发表的共同声明说,双方对此实质性进展都很满意,将把协议交回双方政府审批。印度驻美使馆发言人拉胡尔·查哈布拉说,这一草稿尚需双方领导人的最终首肯。 双方谈判于17日开始,在美国副国务卿伯恩斯与印度外交秘书梅农之间举行。原定两天的谈判延长至4天,足见过程之艰巨。谈判中,印度代表团成员印国家安全顾问纳拉亚南、原子能部主席卡科德卡以及外长梅农会见了美国务卿赖斯,之后纳拉亚南还与美国家安全顾问哈德利进行了一对一的会谈。 根据双方协议,印度将实施一项分离计划,14座民用反应堆将置于国际原子能机构保障监督之下,而另外8座军用核反应堆则不受此约束。据报道,双方原本的分歧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双方对于2005年7月协议关于核燃料后处理问题的不同解读,因为后处理是制造武器级材料的必需环节,去年12月,美国国会两院就美印核能合作通过了《海德法案》,规定同印度核合作排除浓缩铀技术和核燃料后处理,此后美国坚持法案已经通过,没有任何余地,并要求印度作出妥协;而印度则担心其核武器计划受到限制,声称后处理是“全面民用核合作”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是所有拥有“先进核技术”国家都有资格获取的好处,必须争取。为打破僵局,印度方面最终提出了一个新建议,即设立一个单独运行的落实全面保障监督协议(也即承担更多的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核查义务)的后处理设施,对美国提供的核燃料进行后处理。从达成协议这一结果来看,很可能美方最终接受了这一建议。 另一方面是,美国坚持在印度举行核试验的情况下,保留收回所有核设施及材料的权力,印度则坚持这种权力不包括已经提供给印度的核燃料(含战略库存)。目前还没有双方在这一点上达成一致的报道。 分析认为,美国极力推动核协议,一方面是政治原因,布什将美印核协议视为重大外交成果,希望在布什2009年1月离任前生效实施。另一方面是经济原因,美国商会称,美印核协议最多可为美国企业提供高达1000亿美元的商业机会。 对于印度来说,多数人认为签署协议将使印度获利。《印度日报》援引印度前最高情报机构官员辛哈的说法,称印美核协议使得美国与核供应国集团能够向印度提供核燃料,提高了印度为其核武器项目生产高浓缩铀和钚的能力。不在国际原子能保障监督范围内的军用核反应堆,每年可以生产130公斤武器级钚,约相当于50枚核弹头所需的材料。同时辛哈还指出,技术潜力巨大的快中子增殖反应堆项目也不在监督范围之内,他认为印美核协议还给了美国帮助印度获得高性能核潜艇的可能。(发自伊斯兰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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