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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19年军政府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4日17:20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缅甸举行阅兵仪式(资料图片 图片来源:国际在线) 据新华社仰光9月3日电 缅甸制宪国民大会在完成历史使命之后于3日闭幕。国民大会明确了新宪法的制宪原则,标志着缅甸制宪进程进入新阶段。 根据国民大会确定的制宪原则,缅甸未来国名为缅甸联邦共和国,实行总统制,设立民族院和人民院上下两院,实行多党议会民主制度以及市场经济制度。制宪原则还规定军队在各级议会中必须拥有25%非选举产生的议会代表名额;三军总司令是缅甸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在国家陷入危机时可以接管国家政权。 制宪原则对缅甸外交政策也作了明确规定:不允许在缅甸领土上部署外国军队。 新闻背景 1988年,缅甸军队在历经数月的全国政局动荡后接管了国家政权,废除了原有宪法。军政府主导的制宪国民大会1993年1月开始举行会议。但由于缅甸主要反对党全国民主联盟与军政府分歧严重,国民大会从1996年3月开始长期休会。 2003年8月,缅甸军政府宣布七点“民主路线图”计划,包括恢复制宪国民大会、依法举行大选和组成新政府等。制宪国民大会于2004年5月正式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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