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承诺·行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9日10:30 解放日报

  亚太经合组织各成员领导人8日在悉尼就气候变化问题进行磋商时,“责任”、“承诺”与“行动”是使用频率很高的3个词汇。在关注会议当天发表的《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关于气候变化、能源安全和清洁发展的宣言》时,人们也在掂量这3个词汇的分量。

  责任需要明确。面对气候变化的挑战,温室气体排放量占全球总量60%以上的亚太经合组织成员承担着责任;“长期历史排放和当前高人均排放”的事实要求发达国家承担主要责任;发展中国家在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也应当承担与其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责任。《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为此所确立的原则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正如胡锦涛主席在本次悉尼会议上发表演讲所指出的,这一原则“反映了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历史责任、当前人均排放上的差异,凝聚了国际社会共识,是开展国际合作的基础”。

  承诺期待兑现。大部分发达国家截至目前都未能兑现它们在《京都议定书》中所作的承诺,不少国家的减排量不降反升,减排进展令人担忧。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面临着繁重任务,但在减排方面的努力得到了国际社会的积极评价。目前,后《京都议定书》谈判已经启动,人们期待发达国家在2012年后应继续率先承担减排义务。

  行动呼唤合作。气候变化是全球性问题,事关各方利益,需要各国联手应对。胡锦涛主席在悉尼会议上指出:“在气候变化上,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开展合作才能互利共赢。”这一观点得到了与会其他领导人的广泛认同。由中国此次提议建立的“亚太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管理网络”,为亚太地区各成员搭建了又一个有效合作的平台。

  明确责任,兑现承诺,共同行动。只有如此,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据新华社澳大利亚悉尼9月8日电)


新华社记者 陈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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