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反垄断走在发展中国家前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0日19:35 新华网

  新华网巴西利亚9月9日电 (记者陈威华 赵焱)今年早些时候,巴西保护经济管理委员会曾经宣布,由于罗氏、巴斯夫和塞诺菲·安万特三家跨国制药公司在巴西结成维生素类药物垄断联盟,损害了消费者利益,该委员会将对这三家公司处以总额高达近千万美元的罚款。

  巴西的反垄断措施不仅针对境外企业,对于本国企业也照样不手软。8月4日,巴西保护经济管理委员会宣布,要求因限价问题而被处以高额罚款的GERDAU等三家钢铁公司必须在一周之内缴纳罚金。

  巴西是在反垄断领域中走在前列的发展中国家之一。最近20年来,巴西加强了反垄断和保障消费者权利方面的立法工作,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1994年,巴西政府正式颁布了《反垄断法》,规定由保护经济管理委员会负责打击垄断行为,保障消费者权利。该委员会隶属巴西司法部,由一名主席和六名委员组成,成员必须年满30岁,具有法律或者经济方面的专业知识,品行高尚。对他们的任命由参议院通过后经总统正式任命,任期两年,可以连任一届。

  与此同时,巴西政府还成立了一些专门机构,负责防范具体领域的垄断行为。在这些机构当中,巴西证券监管委员会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的主要职责除了保证证券市场的有效和正规运行之外,还负责审批大型企业在公开市场上的大规模并购行为,以防止垄断同盟的出现。

  此外,巴西也十分重视消费者权利的保障。巴西《消费者保护法》颁布16年来,消费者的

维权意识逐渐增强。巴西消费关系研究学院的专家多斯桑托斯指出,这些年由于消费关系研究学院和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努力,巴西消费者对自己的权利越来越了解,能够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巴西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也在不断完善,这对消费者维权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多斯桑托斯说:“消费者越来越多地去找司法部门解决问题,虽然过程比较漫长,但他们认为这样做值得,因为他们理应(在合法权益受损时)得到赔偿,而且也可以避免其他消费者受到同样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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