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籍华商政治捐款为何犯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9日10:41 青年参考

  本报特约撰稿里哲

  

  9月11日,美国民主党总统参选人希拉里宣布,将退还由美籍香港移民徐元源(NormanHsu,音译徐诺曼 )从260位捐款人那儿筹得的85万美元。此前,希拉里曾宣布将徐元源个人提供的2.3万美元转赠给慈善机构,但随着 美国联邦调查局发现徐元源是通缉犯,希拉里不得不忍痛放弃徐的所有筹款,并对其他筹资人的身份作进一步排查,以杜绝类 似事件发生。

  

  希拉里拉华裔选票

  目前民调领先的希拉里,素以筹款能力超强而著称。10多年前她丈夫克林顿竞选总统时,希拉里“圈钱”的功夫就 已初步显露。不过,希拉里这次却无意中卷入“政治捐款风波”。

  美籍华裔人士向希拉里提供政治捐款,这其实是个很正常的事情。据美国

商务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亚裔家庭的收入 遥遥领先,其中华裔家庭收入仅次于印度裔,排名第二。经济实力的提升使华裔的参政意识也不断提高,华裔群体自然而然也 成为各个候选人竞相拉拢的对象。聪明的希拉里对此自然心知肚明,她是第一个瞄准华裔选票的总统参选人,早在今年5月, 她就任命两位华裔人士担任全美“华裔支持希拉里选总统”竞选总部的共同主席,以寻求亚裔支持。

  对希拉里的政治对手来说,炒作华裔政治捐款则是一个绝佳的选择,既能打击对手,又能迎合美国国内部分人士的“ 中国威胁论”。

  

  华商不知已被通缉

  8月底,《华尔街日报》的报道认为,56岁的华商徐元源借他人名义给希拉里提供政治捐款,这引起了媒体的重视 。前联邦选举委员会官员库普表示,竞选法禁止任何人借他人之手捐款,徐元源的捐款模式可能违法,当局应该调查。

  随着调查的展开,徐元源的身份逐渐显现,香港出生、早年移居美国的徐元源,1991年承认诈骗100万美元, 原需入狱3年,但1992年宣判当日他未露面,此后便一直遭通缉。不过,徐称自己以为当年案件已了结,不知自己被通缉 。

  随着徐通缉犯身份的曝光,希拉里的政治对手似乎找到了一个绝好的攻击借口,而希拉里自然迫不及待地想与这笔钱 撇清关系。

  

  筹款事关大选成败

  在4年一次的美国大选中,一个重要的议题便是筹款,竞选人“圈钱”能力的大小,也成为舆论分析大选结果的一个 风向标。

  每次美国总统大选,从争取党内提名到全国选举结束,选举中摇旗呐喊、宣传游说所花费的钱,总数超过数十亿美元 ,而且逐年上涨。

  通常情况下,这笔“巨款”包括政府的专项资助、本党资助、候选人自己掏钱、社会民众个人捐款,以及财团企业和 其他特殊利益集团的捐款获得。其中最重要、也容易引起争议的就是后两者。也就是说,候选人从个人和企业那里筹多少款, 往往关系到竞选的成败。

  选举与金钱因此挂钩,但这有悖于“民主”与“平等”的美国精神,于是,美国便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此进行规 范。

  

  分为“软钱”和“硬钱”

  1971年,美国国会通过了一项《联邦竞选法》(FederalElectionCampaignActof1971) 。由于实施后发现问题不少,1974年和1979年又对此法案进行了大量修改,并规定,个人在一次选举中对每位总统候 选人和国会议员候选人的捐款上限,是1000美元,个人在一次选举中可为政党捐献的钱不得超过2万美元。个人每年所允 许捐献的资金总额在2.5万美元以下,捐款超过200美元的都要有详细记录,这些被称为“硬钱”。

  与此相对的是“软钱”,被禁止直接出资捐助候选人的企业或工会,则可组成政治行动委员会和个体资助集团进行捐 款。

  1979年再次修订后的选举法虽然规定“软钱”不能用于候选人个人,只能用于政党及各级组织动员选票,却没明 确规定“软钱”的上限,这实际上就为政治捐款开了方便之门。

  到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选举中的“软钱”捐款愈演愈烈,到2000年时,两党的“软钱”已达4.63亿美 元,比1992年时增加了449%。俗话说“拿人手短”,收受了大量企业“软钱”的政党上台后,当然要对企业进行报答 ,国会出台的许多立法都与“软钱”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安然丑闻是个典型

  以著名的安然公司丑闻为例,当年老布什竞选总统时,能源巨头安然公司的主席肯尼斯·莱就帮忙筹过经费,而小布 什也从该公司受惠良多,从1993年到安然倒闭的2001年底,安然公司给小布什的政治捐款达200万美元。安然泡沫 的形成自然也离不开布什爷俩的吹捧。

  2002年年初,安然公司的破产促成了选举法的再次修改,其成果就是“2002年两党竞选改革法案”。这项法 案对“软钱”设立了诸多限制,同时大幅提高了“硬钱”的上限。于是,很多原来的“软钱”就以个人名义出现,变成“硬钱 ”流向候选人。个人捐款的重要性于是进一步凸显。比如,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奥巴马筹得的近6000万美元中,99%来自 个人捐款。希拉里的6300多万美元捐款也有83%来自个人。

  当初,《华尔街日报》质疑的就是——徐元源筹到的钱并非真的“硬钱”,因为该报认为有些捐款的华人家庭并不富 裕。

  虽然选举法不断修改,但是美国的献金丑闻依然层出不穷。毕竟,无论是合法还是非法的政治捐款,其回报都远远高 于向教会之类的机构捐款,这是美国选举政治的体制使然,很难在朝夕之间有所改观。

  参考资料

  

  美国个人捐款上限

  “2002年两党竞选改革法案”的主要内容,在捐款上限方面,进行大幅提高:将每次选举中个人向候选人捐款的 上限由现在的1000美元提高到2000美元(初选和大选总计由2000美元提高到4000美元);个人向政党全国委 员会捐款的限额从20000美元增加到25000美元;同时将以上捐款限额与通货膨胀挂钩,规定以上所有限额将每年两 次根据通货膨胀情况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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