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宣布通过国家核研究政策条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0日08:2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9月19日电 伊朗政府发言人伊尔汗18日表示,伊朗《国家核研究政策条例》作为伊朗“获取和平核技术的单独法律条款获得内阁会议批准”。

  据伊朗通讯社报道,伊尔汗18日在例会上指出,这部法律是应科技部和原子能组织建议通过的。

  他还说,培养国家核专业技术人员和优先发展核研究是《国家核研究政策条例》的主要内容。根据这个条例,伊朗有关部门将完成制订核工业人才培养计划,发展核电站和努力掌握生产两万兆瓦的核循环技术等工作。

  伊尔汗还指出,伊朗科技部有责任重新审视有关领域情况,政府要责成该部更好的利用核科研机构,科技部和原子能组织要吸收国际原子能机构和国外高校的经验和成果。

  另悉,伊朗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秘书拉里贾尼最近与欧盟负责外交和安全事务的高级代表举行电话会谈。拉里贾尼表示,伊朗在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合作问题上“已经迈出了步伐,虽然近来传出一些不和谐声音,但不会影响影响到伊朗和国际原子能之间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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