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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方资金能否全部到位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1日08:10 国际先驱导报
日方资金能否全部到位? 就在日本企业挪用化武处理资金的同时,遗弃在中国境内的化武处理,还面临着巨大的资金缺口 国际先驱导报记者韩轩发自北京 作为一直关注日军遗弃化学武器中国受害者的学者,高晓燕听说资金被挪用事件时,第一反应是“这么多的钱被挪用,感觉多少有些难以接受”。 就在接受《国际先驱导报》采访的前一天,日本《读卖新闻》记者也向这位来自黑龙江社会科学院的研究员抛出了同样的问题。“就连采访我的日本记者也觉得,这些钱给这些中国受害者医疗岂不更好,应该用在正地方。” 就在日本企业挪用化学武器处理资金事件发生的同时,遗弃在中国境内的化学武器处理,还面临着巨大的资金缺口。 化武处理耗资巨大 其实最近这起事件里面被挪用的资金数额,占整个化武处理资金的比重可谓“九牛之一毛”。 按照中日双方达成的协议,要在吉林敦化的哈尔巴岭建立一个销毁厂,集中把东北地区的化学武器都在这里销毁(对于东北之外其它散落的则采取移动式的销毁措施)。曾有日本人估算,在哈尔巴岭附近建一座大型销毁工厂,包括道路、供电、安全设施在内的前期投入,至少得5000亿日元。如果加上现场挖掘回收、辨认清理和开工后维持销毁工厂的正常运转,其花费简直就是天文数字。有专家估算,基本销毁日军在华遗弃化武预计要1万亿日元。 据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鲁义教授在《日本遗弃化学武器销毁工作的进展与现状》一文中记录,2001年9月日方派员清理黑龙江省北安市的毒弹,从挖掘、回收、辨认到封存,仅仅两周时间就耗资13亿日元。2003年9月日方人员赴石家庄清理52枚毒弹,三周的经费预算为2.8亿日元,可见其耗资之巨。 日方掏钱“精打细算” 外交部处理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问题办公室主任刘毅仁曾向媒体介绍,当年因为考虑到运输安全问题,中国政府才同意在中国境内销毁。从这一点来讲,中方为协助日方销毁遗弃化学武器做出了巨大的牺牲。 1999年7月30日,中日双方签署《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其中第二条明确规定,“日本国政府将为销毁遗弃化学武器提供一切必要的资金、技术、专家、设施及其它资源。”这就等于日本政府花钱买一个化武不运回国内的对等条件。但是日本政府是否兑现了承诺呢? “99年到现在,还没有听说过因为资金问题延缓化武处理进程的问题。”据已退休的解放军防化指挥工程学院教授纪学仁说。该学院的履约事务办公室参与了遗弃化武的处理。而另一位专家也持同样看法,他认为导致处理拖延的主要是技术问题,不是资金问题。 据《国际先驱导报》记者从日本内阁府网站查到的数据:日本用在处理遗弃在华化武方面的费用,1999到2005年度实际花费共计389.4亿日元,而2006年度预算是177.1亿日元,2007年度预算是211.6亿日元。 不过日本人在这笔资金使用上的“精打细算”,还是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纪学仁说“比如人工费啊,他给你一个个算,很细致。咱们最早和他们谈判说按照日本国内的劳务工资水平支付,但日方说按照中国的,最后是按照国际的,取了个折中的做法。” 检验诚意的关键时刻 其实,由于目前处理资金都花在被专家认为是前期的准备工作上,对日本政府态度的更大考验还在后面,特别是哈尔巴岭工程。 按照日本政府的财力,根本不是问题。但因为目前销毁的截止日期已经推迟到2012年,等到日本政府应该拿出钱修建哈尔巴岭的销毁厂的时候,会不会“赖账”呢? 中方专家对次存在不同意见。一种认为日本政府没有故意拖延资金的意思,尽管日本国内有些右翼势力提一些无理的要求,但预算估计不会有影响。另一种看法则认为,不能完全排除到时出现经费不到位的情况,也不能完全排除日方到时以资金问题作为拖延化武处理进度的理由。 精彩推荐《国际先驱导报》博客:http://blog.sina.com.cn/m/xq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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