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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参院外委会同意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1日12:29 新华网
新华网华盛顿10月31日电(记者 杨晴川 王薇)美国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10月31日以17票赞成、4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同意美国政府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这是该委员会第二次投票赞成批准这一公约。2004年,该委员会首次投票赞成批准公约,但未能提交全院表决。根据美国法律,政府与外国或国际组织签署的条约需经参议院三分之二多数批准方能生效。美国舆论认为,在目前北极地区资源争夺日趋激烈的背景下,这一公约提交参议院全院审议表决的时机已经成熟。 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主席、民主党人拜登说,有些国家在加紧争夺北极资源,如果美国长期置身《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之外,将有损国家利益。共和党议员卢格说,如果不批准公约,美国将无法通过国际法维护在北极的利益,在与其他国家的竞争中将处于不利地位。 布什政府也一再敦促参议院批准公约,称这将明确美国海军的行动权限。美国海军作战部副部长摩根说,批准公约将使美国海军在“重建国际海上秩序”时有据可循。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于1982年在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通过,1994年生效,目前已获150多个国家批准。公约规定一国可对距其海岸线200海里(约370公里)的海域拥有经济专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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