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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警察因2005年误杀巴西青年获罪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2日05:03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彭丽):在2005年反恐行动中误杀巴西青年的伦敦警察1日被判有罪。 审理这一案件的陪审团认为,警察在追赶巴西青年梅内泽斯的过程中,把公众置于危险境地,违反了《健康与安全法》。相关的警察部门被处以175000英镑的罚款,并为误杀梅内泽斯支付385000英镑的赔偿金。但是相关的警察没有被追究个人的责任。 伦敦警察署在判决做出后发表声明表示,将从这场悲剧中吸取教训。 2005年7月21日,伦敦公交系统第二次受到恐怖袭击。第二天,巴西人梅内泽斯被反恐警察跟踪,因拒绝执行“止步”的口令,在地铁站内被警察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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