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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被判赔偿广岛原子弹爆炸受害韩裔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2日15:49 大洋网
广岛原子弹受害韩裔,胜诉后在记者会表现激动。 日本高等法院昨日宣判,日本政府必须向曾经历1945年广岛原子弹爆炸的数十名韩国生还者作出赔偿,有关判决将为日后的同类索偿诉讼开创先例。 日本高等法院法官和久井(译音)昨维持之前下级法院的原判,裁定原告人胜诉,日本政府须向当年在工厂强迫劳动时被原爆辐射严重损害健康的40名韩国人或其家属,合共赔偿4,800万日圆(约324万港元)。 法官亦表示,政府拒绝向在海外居住的原爆生还者支付医疗津贴是不合法的。当前约有5,000名在1945年经历过广岛及长崎原爆的受害人居于海外,当中大部分人都住在韩国及朝鲜。朝鲜半岛在1910至1945年间被日本占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及战争期间,日军征召了大量朝鲜人,在日本、伪满洲国及俄罗斯远东地区做苦役。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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