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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击者披露巴西青年遭伦敦警方误杀细节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4日09:40 中国新闻网
这是7月22日被英国警方误杀的巴西公民梅内塞斯的照片 图片来源:新华网 中新网伦敦11月4日电 综合报道,英国伦敦中央刑事法庭日前就伦敦警方误杀巴西青年梅内塞斯一案做出裁决,判处该局支付17.5万英镑的罚款。目击证人休-托马森在法庭上披露了梅内塞斯遭伦敦警方误杀的详细经过。 目击证人、伦敦南部的一名作家休-托马森在法庭上称,误击事件发生当时,他刚刚步入地铁通道准备乘坐地铁前往伦敦图书馆,但他突然看见身边不远处的一名警察神色紧张地拔出了手枪,并向一名身穿夹克衫的男子瞄准,命令他立即转身并举起双手。但仅仅数秒钟后,警察就向这位名叫梅内塞斯的巴西青年开了11枪,这与伦敦警察局后来给出的数字一致。其中7枪射中了梅内塞斯头部,1枪击中肩部,剩下3枪均未击中。而根据托马森的说法,伦敦警方对梅内塞斯射击的时间至少达半分钟之久。托马森在法庭上还澄清说,梅内塞斯当时是在以正常的速度走进地铁站,并没有跳过检票口,另外他身上穿的是粗斜纹布夹克,而不是伦敦警方所称的大棉夹克。托马森称,梅内塞斯是在看到地铁到站后,才开始跑去上车,这对于紧急乘车的人来说也非常正常,当他坐上地铁列车的座位后,一名安全人员将其双手扭在身后,但警察最后还是向他开了枪。 但英国警方在法庭上出示的录像证据则显示,尽管对着照片,伦敦警方认出梅内塞斯并非制造恐怖袭击的嫌犯,但他们还是不愿放过这个绝佳机会,因为他身穿不合时令的深色棉夹克,肤色可疑,行色匆匆。就在梅内塞斯走向地铁站时,便衣警察通知三名射手尾随进入地铁,当他等着通过拥堵的马路时,伦敦警察厅作出重要决定:无论如何都不能让他上地铁站台。神枪手们被告知:如果你认为他的衣服里藏有爆炸物,而且他未能对警方的警告作出反应,将其当场击毙。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三名警察便靠近了梅内塞斯。据他们说,他们先向梅内塞斯大喊:“我们是警察。”但梅内塞斯听到警告后转身急速跳过检票口,并跑入一辆正好到站的地铁内。为防止他“引爆炸弹”,两名便衣追上梅内塞斯后,随即将其摁倒在地,并向梅内塞斯的头部连开数枪,将其当场击毙。 英国伦敦中央刑事法庭根据调查报告和证词做出裁决,裁定伦敦警察厅两年多前误杀一名巴西青年有罪,对伦敦警察厅处以17.5万英镑的罚款,并承担38.5万英镑的诉讼费用。检察官指控伦敦警察在追捕梅内泽斯过程中有19项违法操作,并指控当时的警长迪克未能控制下属。但法庭裁定迪克“不负任何个人刑事责任”。迪克现已被提升为伦敦警察厅助理副厅长。伦敦警察厅厅长伊恩-布莱尔在得知此裁决后表示他不会因此而辞职。但梅内泽斯家属的发言人仍坚持布莱尔应辞职。布莱尔在法庭上一直否认他当时是在误导英国公众,承认警方在互通信息方面存在严重失误。但他坚持认为,误杀巴西青年梅内塞事一事必须根据当时的客观情况来进行判断,警方在出事的前一天采取了空前的追捕行动,追捕试图制造类似7月7日地铁连环爆炸的自杀式袭击者,这也许才是伦敦出现悲剧性误击事件的重要诱因。 27岁的巴西青年梅内塞斯生前是一名电工,被枪杀前已在伦敦生活工作了3年时间。在英国伦敦地铁恐怖袭击发生后不久的2005年7月22日,伦敦警方在伦敦南部斯托克韦尔地铁站误将梅内塞斯当作恐怖袭击的疑犯,于是向其连开了数枪,打死了这名青年。此后,英国国内围绕着梅内塞斯死因提出诸多疑问,对这起事件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过,法庭也不得不多次开庭进行审理。(毕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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