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巴将履行路线图作为签署协议前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21:19 新华网

  新华网耶路撒冷11月9日电(记者马晓燕 黄晓南)以色列外交部发言人雷格夫9日说,以巴谈判小组决定双方在签署任何和平协议之前,将首先履行中东和平“路线图”计划第一阶段的要求。

  以巴谈判小组8日晚在特拉维夫举行新一轮会谈后做出了上述决定。雷格夫向新华社记者证实,巴方在中东问题国际会议之前接受了以方提出的条件。这就是巴勒斯坦履行“路线图”计划第一阶段条款,致力于解决巴安全问题,打击巴内部非法武装。而以色列则必须根据相应条款,冻结在约旦河西岸的定居点建设,拆除非法定居点,从约旦河西岸城市撤离。

  雷格夫说,这一表态是以巴谈判小组在中东问题国际会议之前的“重大突破”。以《国土报》分析认为,这将为以巴草拟中东问题国际会议联合声明铺平道路。

  近一个月以来,以巴双方为草拟联合声明举行过多次谈判。此前,巴方坚持联合声明应为巴勒斯坦建国制定“时间表”,以方则拒绝过早涉及耶路撒冷分治、巴难民回归和巴最终边界等核心问题。

  中东问题国际会议定于11月最后一周在美国马里兰州安纳波利斯召开,巴勒斯坦、以色列、中东问题有关四方(联合国、欧盟、美国、俄罗斯)和巴以周边国家将与会,以推动巴以和谈,重启中东和平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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