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法官裁定白宫必须保存电子邮件备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3日14:36 中国日报网站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针对美国两家独立机构起诉白宫销毁数百万份电子邮件记录案件,美国一名联邦法官11月12日裁定,要求白宫必须保存所有的电子邮件备份。

  根据美国地区法官亨利·肯尼迪的裁定,总统行政办公室需要在今后保存白宫电子邮件的备份。然而提起诉讼的美国观察组织“华盛顿公民责任与道德”和“国家安全档案馆”认为法官这一裁定还不足够。

  “国家安全档案馆”的律师认为,法官的裁定应该能够避免白宫在将来销毁档案记录,但事实上白宫从2003年起就已经停止保存电子文件记录了,2003年至今的邮件是否留有备份目前不得而知。这两个组织想通过诉讼,要求白宫立刻向法庭对电子邮件存档问题做出解释。

  美国1950年颁布的《联邦档案法》禁止政府破坏文件记录,除非获得美国国家档案文件管理局局长的批准。

  白宫方面解释说,总统行政办公室的电脑服务器可能没有自动存储电子邮件,电脑备份中有可能有存档。行政部正在调查这个问题,一旦发现属实,将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在今年早些时候美国国会就8名联邦检察官遭解职事件调查取证时,“华盛顿公民责任与道德”就曾发布报告说,2003年3月至2005年10月期间,白宫服务器上超过500万封电子邮件没有得到保存,与《总统文件法》相悖。《总统文件法》规定,白宫必须存档并定期公开总统有关政府事务的记录。该组织认为白宫是在故意违法。白宫发言人后来也承认,白宫可能损失了数百万份电子邮件档案,但并非故意删除。

  其实电子邮件缺失问题在更早的时候就已经显现。负责独立调查“特工门”案的特别检察官帕特里克·菲茨杰拉德曾在2006年早些时候透露,由于白宫档案保存方面的问题,相关电子邮件可能已经缺失。

  (陈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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