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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经济共同体总蓝图已定案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4日20:5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香港十一月十四日电 新加坡消息:新加坡贸工部长林勋强十三日表示,具体落实东南亚经济一体化的东盟经济共同体总蓝图已在今年八月底定案,东盟十国计划在二O一五年实现经济共同体的目标已万事具备,只待成员国首脑下周在新加坡举行的东盟首脑峰会上盖章签字。 新加坡《联合早报》十四日报道,林勋强十三日向新加坡传媒介绍了东盟经济体共同体的主要架构及实现这个区域经济共同体的意义。 林勋强说,这个经济共同体的实现将吸引更多投资者到本区国家投资,因为他们可以把商品外销至其他东盟的成员国。这将使整个东盟变成一个更具吸引力的投资目的地。 他指出,共同体一旦实现,原则上,成员国的企业到其他国家经商时,不仅能够进入当地所有的市场,所受到的待遇也应该同当地企业一样;一般消费者则因为区域内自由的商品、服务及投资往来,而可期待享用更廉价的商品和服务;经过认证的熟练技工如护士也可自由到其他成员国打工,提高本身的受聘机会。 东盟经济共同体的基本构架主要由四个支柱组成,即“创造一个单一市场与生産基地”;“形成一个具竞争力的经济区域”;“争取平衡的区域经济发展”;以及“同国际经济体系进行整合”。 按照创造单一市场与生産基地的进度表,组织内经济发展较发达的文莱、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等六国,必须在二O一O年消除所有的关税壁垒;其他四个成员国,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则须在二O一五年完成同一个目标。 东盟经济共同体将设有解决争端的机制。林勋强指出,这个机制是以世界贸易组织的机制为模式,因此它将是一个极具结构并且包括正当程序的严谨机制。 此外,东盟经济部长们也制定了一套监督各成员国落实总蓝图计划的进度的机制,以确保各国能跟得上经济整合的进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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